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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乡宁县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标     题: 乡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等“三个清单”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8-05-15
文     号: 乡政发〔2018〕23号 生成日期: 2018-05-15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8-05-15    浏览:

乡 宁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等“三个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乡宁县委办公室 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宁县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乡县办发〔2017〕38号)精神,县编办(县审改办)在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年审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了清理规范。经过各部门(单位)梳理上报、县编办(市审改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乡宁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2734项)》《乡宁县县本级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11项)》和《乡宁县县本级政府指定培训清单(0项)》(以下简称“三个清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编办(县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将“三个清单”在乡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要将“三个清单”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衔接配套,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三个清单”涉及的部门(单位)要“按单行权,按单履职”。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的前置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要在公布的清单范围内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要切实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有效衔接措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县编办(县审改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三个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个清单”落实到位。

  三、“三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改革实际情况,需要对“三个清单”进行调整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向县编办(县审改办)提出申请,经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报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调整。


   附件1:乡宁县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xls

   附件2:乡宁县县本级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11项).xls




                                           乡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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